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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第1/4页)
☆第二十三章 林辉澄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应该关心温小瑜的状况,毕竟他经歷了那样的事情。被一个大叔强迫做那种事,不如叫他去死吧。 事件的隔天,林辉澄主动去找温小瑜聊天,聊天的过程看不出对方有什么异样,他还说事情都已经搞定了,那群混混保证不会再出现。 他这样一说,林辉澄再度体会到了「有钱好办事」这句话的道理,大概就是砸了一些钱加强附近的警备吧。 那之后打架闹事的事件确实是少了很多,林辉澄也终于可以好好构想科展的东西了,温小瑜家里管得严,不给乱跑,跟他的部分都是在学校讨论的。他已经有了初步的构想,但毕竟是他们三个的作业,他觉得还是找秦狩一起讨论比较好。 他绕到秦狩打工的饮料店,远远的就看到他跟别人说着什么,看那气氛林辉澄觉得还是不要介入比较好,有了偷听的正当理由,林辉澄便躲在一旁大胆的听了起来。 「老闆,我在这里工作已经一年了,你不能开除我。」 「秦狩,老闆也是有苦衷的,你跟雅雅都很优秀,但雅雅资歷比你久,开除她……说不过去啊。」 「可是老闆,我真的需要这工作。」 「这店其实亏本很久了,你再待下去我一样付不出薪水啊。」 秦狩握紧拳头,心想你把钱都独吞了,当然付不出薪水。 「拜託了,请再雇我两个月。两个月之后,我甘愿离开。」 迫于现实,秦狩还是只能这样低声下气的求人,但对方却不领情。 「我不能答应……对不住了啊。」 老闆拍拍秦狩的肩膀,一副很惋惜的样子,秦狩则紧绷着脸不说话。 「那个……可不可以让我说几句话?」 林辉澄忽然的介入让老闆疑惑,秦狩错愕的看着来人,心想他又要给自己弄出什么乱子。 「秦同学刚才已经说了,他在这里工作已满一年,根据劳基法第十六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工,雇主若有意解雇,必须在二十日前告知,而且预告期间的薪水还是要付。再来,既然老闆已经决定要解雇秦同学,就要付资遣费,一年的工作时间换算下来大概要支付一个月的资遣费。上述的薪水,只要有少,那怕只是一点点,秦同学都可以依照劳基法上诉,到时候场面……就难看囉?」 林辉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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