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从寻秦记开始_第二十章 合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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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 合券 (第2/4页)

两银子放在一起,交给付青,道:“给你,这里肯定超过五十两银子了,以后不准再来找我老哥麻烦了,知道吗?”

    这时的金银比例为十比一,因此陆云舟的这锭金子加上怀里的几两碎银子,和齐新的十两银子,加在一起,是略微超过五十两白银的。

    付青接过银子,犹豫了半晌,又咬牙递了回来,说道:“齐公子,既然是你的朋友,这欠的银子,就算了!”

    陆云舟注视着他,认真道:“你考虑清楚了?”

    付青这次没有犹豫,立即点头道:“是,在下考虑清楚了!”回头命令手下,“把兰大爷的债券拿出来!”

    一名手下在怀中摸索片刻,递过来半块木片,上面写着欠款字样。

    这时候的债券可不是后世的债券,春秋战国时期,放高利贷者放债用的就是这种木片债券。欠债者将欠款字据写在木“券”“上,交给放债者,放债者将债券一分为二,由放债者执右券,欠债者执左券。这样放债者就可以c右券向欠债者“合券”讨债和利息。

    现在付青让手下交出的债券就是右券,这是要合券两清的意思。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券契的商业手段,被各国国君们拿去当作了官员年终考绩制度的手段。每年中央的重要官吏和地方的长官,都必须把一年各种预算数字写在“券”上,送到国君那里去,国君同样把“券”一分为二,由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这样国君就可以以c右券来责成臣下。到了年终,臣下必须到国君那里去报核。如果考核的结果不佳,便可以当场没收官印免职。高级官吏对于下级官吏的考核,也采取同样的办法。

    所以《韩非子》说“符契之所合”,便是“赏罚之所生”了。而这种采用了高利贷者合券计数之法的年终考绩制度,就叫做“上计”。

    那名手下犹豫道:“付爷,这……”

    付青咬牙道:“把债券还给兰大爷。”

    那手下无可奈何地道:“是,付爷!”不情不愿地将木券递给姓兰的。

    那姓兰的不敢接,看向陆云舟,见陆云舟对他点点头,才眉开眼笑地把自己的债券拿了过来。

    付青恭敬道:“齐公子,请你把银子收回吧。”

    陆云舟点点头,颇有些欣赏地看着付青,笑道:“你卖我面子,我也卖你面子,既然是规矩,我不会破坏,这些银子你拿回去,请兄弟们喝酒吧。”

    付青感激地看着陆云舟,也不推辞,而是抓了一把碎银子出来,将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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