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_夫君来自未来 第2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夫君来自未来 第27节 (第2/4页)

人都懵了。

    朱前不好意思跟外人说他请黎青执回来,是为了让黎青执给他写书,就只跟人说让黎青执是来家里抄书的。

    此时此刻,朱家的管事少不得怀疑,这个来朱家抄书的书生,是不是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瞧着怪可怜的。

    黎青执并不管他们的想法,他吃过饭去跟管家要了一床草席,铺在书房地上让黎大毛黎二毛午睡,然后就又写了起来。

    高中时,黎青执手写八百字作文,用时在四十分钟到一小时之间。

    但毛笔没有硬笔好用,这个时代的字还是繁体的……他现在哪怕不管字迹,一小时也最多写四百字。

    更不用说写完之后,还要修改誊抄。

    黎青执一天下来,写了大概一千两百字。

    朱前来的时候,黎青执就把这一千两百字拿给他:“朱老爷,我身体尚未恢复,右手无力,这字也就写得并不顺畅,还请见谅。”

    朱前年少时没能读书,但后来却是认了字的。

    那些之乎者也的典籍他一直看不太懂,却也能看个话本。

    此时拿过黎青执写的东西……

    这字……确实在他看来都是不好的,但比他的字要好一些,写得还非常清楚。

    朱前认真地看起来,越看越激动。

    黎青执把他少时的生活,写得清楚明白,他看这书的时候,只觉得写得比自己说的还好。

    只是……怎么就这么点?  “朱老爷,今日是头一天,我写得有些慢,明日应当会快一些。”黎青执道。

    他今天其实也是在适应用毛笔写字,就写得比较慢,写完之后,因为字太丑还不得不誊抄一遍。

    明日他不打算誊抄,打算直接写,一天坚持写上四个时辰,应该能写出三千字。

    要是这时候的人用钢笔就好了,用钢笔的话,他一天应该能写七八千字。

    但现在只有毛笔,他只能慢慢写。

    当然写多了,他写字的速度应当也能快起来,在原主的记忆里,这是那些读书人用毛笔写字的速度,并不比现代人用钢笔水笔写字的速度慢多少。

    “好!那我就等着了!”朱前道。

    黎青执又问:“朱老爷,我写的这些可有要改动的地方?”

    “不需要改,你写得非常好。”朱前觉得这书写得他一眼能看懂,还把他年幼时的事情写得真情实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