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嬴鱼_大秦嬴鱼 第7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大秦嬴鱼 第71节 (第3/6页)

品的价值认知的不同。

    比如,在栎阳都邑,官署平贾,一只小公鸡三个半两钱。所谓的平贾就是由官署定价,官署每年十月,都会对市场里物品交易的价钱,以秦半两为基准,进行一次公布,秦鱼接手栎阳的时候,官署平贾,一只小公鸡的价钱就是三个秦半两。

    贵还是贱,由交易的双方进行衡量,而且,并不是每一个、或者说绝大多数买卖东西的人,都不是以秦半两作为交易中介的。

    他们更倾向于以物易物。

    比如,有两个买家都看上了卖家的同一只小公鸡,一个想用粟米来换,一个想用布帛来换,如果卖家对粟米和布帛没有倾向性,那么,想买小公鸡的两个买家,就要开始竞价了。

    没错,就是用粟米和布帛进行竞价。如果十斤粟米才值三个秦半两,三尺布帛就值三个秦半两,那么用粟米换小公鸡的买家一斤一斤的往上加价,一次加价,也就0.3个秦半两。而用布帛一尺一尺往上加价的买家,一次加价,其实是1个秦半两。

    卖家要不是个傻的,他就会将小公鸡卖给拿布帛换的买家,因为他的小公鸡的实际卖价,已经大大超过了官署的平贾,属于将自己的商品高价卖出了。

    但是,买卖三方竞价交易,都是心甘情愿的自发行为,属于一次微小型的拍卖,并不算违规市场规定。

    如此看来,官署的平贾行为,其实与百姓们的日常生活,关系不大。

    但,如果是大商贾与大商贾之间的大宗交易,也没有遵循官署的平贾规定的话,很可能就会有人恶意抬高某一个商品的物价,扰乱交易市场秩序。

    秦鱼自然不会为了一只鸡到底能卖出多少价格专门成立一个商会,他为的是稳定栎阳的大宗商品价格,减少、甚至是杜绝,高门贵户为了能谋取更多的私利而产生的恶意竞价,以及,收取贸易税,为官署创收。

    而他意识到栎阳商贸底下的乱象,是缘于秦大母跟他的一次谈话。

    其实在秦鱼第一次蒸出花露的时候,秦

    大母就跟他提过,说要和栎阳的一些高门大户合力一起卖花露,那个时候,秦鱼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庶人孩童,心里只想着为自家改善生活,卖就卖吧,花露做出来就是要卖的,怎么卖,大母比他懂多了。

    据他所知,秦大母趁着为秦川办婚礼的过程,应该是与跟他们家“联盟”的人谈的差不多了,就等着开始卖了。

    然后,秦王就来栎阳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