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个心情故事系列_101个心情故事之三:永婚(神圣爱火撮合母子成佳偶) 一、爱子求婚缔神圣婚仪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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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个心情故事之三:永婚(神圣爱火撮合母子成佳偶) 一、爱子求婚缔神圣婚仪 (第2/2页)

婚仪不变。天父的孩子,在荣耀的国度里,不分阶级、辈份。

    但是,只有一种关系和名份可延续下去,就是由教祖先知所默示,在圣殿里缔结的婚姻。

    他们将在永世里复生,永为夫妻,不住做爱,生儿育女,永无穷尽。

    儿子和母亲,父亲和女儿缔结永婚,据本教教义,并无不可。只要他们彼此相爱,信守永恒婚约,都为天父喜悦,并受教友祝福。

    教会其实鼓励信徒追查家谱,教内兄弟可以和祖上未曾行过永恒婚仪的女性冥婚,成为他们成为亲属永恒的眷属,灵魂能藉以荣升天界。在教内微末的我,是少数与儿子在生前,结成夫妇的人。我和儿子的婚礼,是教内当时是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教会的大祭司,隆而重之,在圣殿内秘密的仪式中,把我俩永恒地结连在一起,并嘉奖我们的勇气。大祭司说,在进升天界的道路上,我们是先行者。

    世俗的法律禁止多重婚姻,将近亲结合视为淫邪和罪恶,但教祖曾娶了三十个妻子。妻妾群中,有些是姊妹,有些是母女,共事一夫,相安无事。有些先贤曾遵教规,与继母、同胞姊妹、姑母,婶母,缔结永恒的婚姻。他们的婚姻也是美满的,是我们的典范。今天,为了避免世俗人干预,寡居了的母亲,纵使极需要儿子的照顾和爱情,鲜有儿子敢承担义务,娶母为妻。

    当然,永恒的婚姻与肉体的结合是两件事。冥婚的夫妇,阴阳阻隔,不能性交。所以夫妻的关系是名义上的,要到永世相会时,才可以圆房。

    如果相方都在生,而且仍有性欲的话,永婚的近亲可否有性生活呢?当然可以,丈夫就是丈夫。无论他是谁,如果要求和妻子在肉体上有亲密的关系,甚至期待藉肉体的结合,生养儿女,是他应有的权利,并且合乎天父向教祖先知启示的旨意。这是我对我教教义的理解。

    登上祭坛,我们母子盟誓,彼此相爱。步下红毯,进入新房,我们母子分享性爱的欢愉,互作委身的明证。按教例,我们是正式的夫妇。儿子声明纳我为正室,因为从前多有多重婚姻的习惯。从此,我亦妻亦母的与儿子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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