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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2/3页)
们之间拉扯不断的开始——但除了名字,我们没有半点相像的地方。他喜欢飙车喜欢摇滚,我嫌它危险嫌它闹;他喜欢辣油喜欢汽水,我只能喝凉白开来护胃;他直白、热烈,过了元旦也才二十三而已。我们能在一起,起因像是个夸父追日的故事,他自然是那个追着太阳跑的人。可惜现在我不是太阳,我是飞蛾。手机信号还是没能恢复。我盯着信号格走神,想如果把时间拨回到七年前,方岷看到我这副鬼样子,大概会天天翘掉晚自习,然后逼我到医院化疗,或者偷偷打个几个月的工,拿杯水车薪的报酬找我邀功。我寻思是不是该给他发一句“欢迎回国”之类的话。可想想看,方岷估计这会夜场正酣,多半,哪怕看到了也会直接忽略。反正也没信号,我也就一直没点击发送。时针指向二的时候,方岷回来了,带着一身酒气。“你去看烟火秀了。”我说。不是个问句,因为我闻到了硝的味道。他点点头,说本来觉得太晚不想回家了,但是好久没见你,怪想的。想吗?我轻轻问。方岷三步并作两步往我这边走,歪头倒在旁边的沙发上。他看起来醉得不轻,无意识带出几声轻哼——还是和原来一样,轻易就能在我心里刺挠。“怎么还不睡啊。”方岷倒还委屈上了,拿头发在我腿边蹭了蹭,“也不知道跟我说句话。”你顾得上我吗?我看他可怜巴巴绻缩的样子,这句话忍着没说,只是拿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叫他先去洗澡。“你嫌我臭。”他攥紧了我睡衣的衣角,又闻了闻自己的外套。自嘲似的撇撇嘴,站起来时脚步不稳,准备往浴室走,“你总是这样。”我怕他摔倒,起身去扶。大概是摸到了我的手腕,方岷看起来精神了一点,攥着我的手仔细比了比,又上下打量了一会,问我怎么一个月不见能瘦成这个样子。还行,至少能看出来。“以后还是少喝酒吧。”我把他放平在沙发上,拿袖子替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对胃不好。”沙发上的人无意识地皱了皱眉,然后翻身睡了过去。他睡得晚,但起得很早。他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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