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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1/3页)
藉,可是紧随其后的言论,却充满了宠溺:“你倒知道挑贵的砸,但乾隆时期的古董花瓶碎了也会伤人,要是不小心伤到我的宝贝怎么办?”连恩的律师从容不迫地辩称:“被告的辩论意见过于片面,况且连喜说的是原告躲在房间里抽烟,可见原告无论多么心烦,都顾忌着孩子的健康。至于发脾气砸东西这种事情,我想在座诸位都有气愤得难以自控的经历,原告没有出手伤人,只是独自发泄怒火,这根本无法证明原告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状态消极病态。”金恺琛的律师没有过多争论,转而提出:“既然原告的律师如此诡辩,我方请求证人出庭——原告的经纪人,他应该是除了被告,最了解原告状态情况的人。”“反对!”连恩的律师迅速抢白:“原告的经纪人是被告的人,他的作证……”“没关系。”从复庭起便一直不言不语的连恩,倏然出声截断了自己律师的发言,他抬手搭在律师因激动前倾的肩膀上,漫不经心地轻声道:“让他们传唤证人好了。”第32章案件审理到最后一步,我总算见到了连恩的经纪人。年轻的男人穿着一身合体的黑色西装,头发用发蜡整齐地梳理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夹在挺直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挡住了锐利的眼神,俨然一副精英的模样。想必他一定是金恺琛的得力干将,才被安排到连恩身边,负责连恩的一切工作事宜——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识破连恩的真面目后,我便放弃了对本案的一切思考,起初引起我好奇的前后两位经纪人,我也认为失去了调查的必要。反正以连恩的个性,大概这个世界上只分为两类人:可利用和不可利用。那位有幸成为连恩提起离婚表面契机的前经纪人,不过是前者罢了。我兴致缺缺地推敲着,等候这位现任经纪人按照法官的指示,讲明自己的身份信息,并将证件递交于我。法官再一次声明:“依照规定,证人在作证时,应客观陈述亲身所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言语。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证人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证人对作证的权利和义务及作伪证应负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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