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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2/3页)
衣服是留下了。没有实力,没有背景,甚至没有钱财,空有一张将要随着年华逝去而渐渐衰老的脸,任歌语在修真界寸步难行。而他甚至还不敢用自己的真名。当初他和霍安狂的事情闹得风风雨雨,任歌语这个名字知道的人并不少,为了安全,他一直是用的化名。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曾经在霍家的时候,他被霍安狂藏得很好,除了炼天宗那些与霍安狂亲近的内门子弟和侍从,鲜少有人知道他的容貌。而那些人,此生他再次遇见的几率也是少之又少。他这样的躲藏简直成了习惯,等到很久以后他发现临月并没有对他的行踪有所关注的时候,他已经改不掉了,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修真界倒不是没有普通人的存在,也不是没有普通人生存的空间,毕竟有很多劳累又肮脏的活计修士是不愿意去做的。但是在修真之人的眼中,没有灵根,没有修为的普通人那就是蝼蚁一样的存在,任人碾压揉搓。曾经任歌语也是这么想的,直到现如今他也成为了他曾经所看不起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他才发现现实有多么苦楚。长期劳累的工作,卑微的地位,容貌还在的时候甚至还少不了种种调戏,任歌语一路走来,吃了多少苦只有他自己知道。原本一直被人呵护的娇弱的他,在这样的磨砺下简直脱胎换骨。他不是没有想过要离开修真界,直接到俗世中去,但是想到凌风起还在修真界,想到那个白狐化作的妖修,他莫名的不想离开。同样他也不是没想过要去找霍安狂,但是想到最后霍安狂对他的态度,他还是退缩了。怎么做,都不好。沉重的劳作间隙,任歌语偶尔也会想到凌风起和霍安狂两个人。凌风起大概会觉得他喜欢的是霍安狂,霍安狂大概会觉得他喜欢的是凌风起,而扪心自问,他究竟是喜欢谁呢?事实是他谁都喜欢,也谁都不喜欢。凌风起的温柔呵护,霍安狂的狂傲帅气,他都是喜欢的,然而,这些喜欢都不足以让他倾注全部,而且在特定的时候,这些喜欢他也都是可以舍弃的,因为……或许,他心中最爱的那个人永远还是自己。但是如果真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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