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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3/3页)
惯了,这也不要,那也不要,但是有齐锦在该扔的都扔不掉,更不要说那些看起来还有使用价值的了。“哥,这箱子还是好的呢。”小孩看到齐欢把不要的东西统统塞到了那只红木箱子里,这种箱子在齐欢看来是早就应该淘汰了的,既笨重又不美观,还占空间,放在哪里都不合适。齐欢一边收拾着一边说:“不要了,到时候我们再买新的。”小孩又看了看那只箱子,跑到一边收拾东西去了。他打算把想要的都想收好,免得到时候被齐欢丢光。当看到小孩连小板凳都要使劲地往满满当当的包裹里塞的时候,齐欢无语了。看着小孩这边那边两头跑,满头大汗,脸颊通红,齐欢也就随他去了。两个人忙活了大半个早上,该扔的没扔掉,该留的就更不用说了,被小孩捆地整整齐齐的,拉拉杂杂的倒是整理出不少东西。小孩抱着放在金鱼缸里的乌龟,身边堆着收拾出来的锅碗瓢盆,看着面目全非的小房间,心里很是不舍,这里,算是他意识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他是个及恋旧的人,这种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性格加上后来的家庭环境的影响,使得他连一颗铅笔头都会好好保管着。都已经离来开老远了,小孩还是依依不舍地回头张望着那栋灰扑扑的建筑。齐欢花了二十块钱叫了一个老汉帮忙搬家,原本他是想叫辆小货车,东西放得多速度又快。但是当他和货车司机讲价的时候,那个迎上来的说自己愿意拉的老汉,不知怎么的就让齐欢改变了主意,反正不是很远,让他拉就让他拉吧。老汉光着膀子在前面拉着,汗水顺着他黝黑的皮肤滑落下来,他的妻子就在后面帮着推车,粗糙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日头晒得齐欢睁不开眼睛,汗水几乎打湿了他的衬衫。老汉身上鼓起的肌肉、明晃晃的日光、炽热的路面、20块钱……生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是易事。齐欢见过很多这样的为了生活奔波在炎炎烈日之下,穿行在刺骨寒风之中的底层大众,背着孩子擦鞋的中年妇女,要不到工钱以命相搏的民工……曾经的他和陈锦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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