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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 (第2/3页)
回他沈国栋。不知不觉,也用了三年了呢......刚到厦门的时候,残酷的现实简直是直逼到他眼前来:没钱。没证。身上仅有的一点现钞拼拼凑凑是一百一十八元,付了车费已所剩不多。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在这个城市吃的第一餐是那种一元四个的馒头,他就着自来水吃了八个。然后他在街上逛了很久,熟悉环境并且办了一件事:卖了手上的戒指。那枚一直套在手上一开始不晓是银还是白金的戒指为他换了七百元钱--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是个相当诡异的价格。若说是银,肯定不值这么多;但若说是白金,又不止这个价。这就是现实了。没有发票的东西是不可能拿到正规的珠宝店去卖的,也只有这种打造金银首饰的小作坊才会不在乎是贼赃来进行回收,当然,价格就不要指望能有多满意。当时他有两种选择:要么,用这七百元买张回重庆的车票;要么,存起来以作后用,就在这里落地生根。也许是因为厦门的天气的确太好了吧。这个城市,只要不是台风季节,就仿佛永远都是丽日晴天。而且那七百元钱也让他微微松了口气,好象也有了点后盾似的,他决定先在这里留一段时间试一下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有没有退步。他花了三天时间找工作。现在来回想那三天,沈国栋觉得自己生平所有的智慧好象都被迫在那三天里发挥到了极致。第一晚他住火车站,半梦半醒间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第二晚他住汽车站,半梦半醒间仍然睁着一只眼睛注意有没有扒手盯上他。到了第三晚,他知道那两个地方都不能去了--巡警们到底不是吃素的,象他这种没行李的年轻男人,如果长时间待在同一个地方,很容易就让他们注意上。而一旦被他们挂上相,拿不出身份证的他就等于一只脚跨进了救助站的大门。所以,他去了医院。在医院住院部的长椅上踡了一宿。第四天,幸运之神终于眷顾了他,他找到一份在小馆子里洗碗打杂的工作。钱没有多少,只有四百块。可是这个工作有个好处,就是包吃包住,并且对身份证的要求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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