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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3页)
人。一辈子实在太长了,他不敢保证对方永不变心。说白了,他信不过这段感情。汹涌而至的爱情,总是来得快也去的快。那时候他们太年轻,无法许下天长地久的承诺。大概是怕受到伤害,他悄悄地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对方的生命中。至今想起来,仍感到惋惜。因一时的懦弱,他都没能好好地与他的爱人告一声别。办了退学手续后,袁清远便躲回老家生孩子。家族里只剩下一群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在她们的帮助下,他顺利生下了一个儿子,并没有遭太多的罪。他给孩子取名为袁思泽,因为那个人的名字里有一个“泽”字。顾名思义,思泽思泽,他一直忘不掉那段感情。后来他把思泽留在了老家,自己回到了城里,心里纵有万般不舍,他也无力去抚养一个孩子。当时他才十九岁,他要继续上学,他要拼命工作,他要挣钱养他的儿子。一个人摸爬滚打了六七年,他终于混出了些名堂。他凭着扎实的舞蹈功底,获得了很多商演的机会,同时也挣了不少的钱。在城里站稳脚跟后,他决定把儿子接回来自己照顾,大城市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条件以及能带给孩子的视野、眼界是小县城无法比拟的,他想把最好的东西全给思泽,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思泽居然患有严重的读写障碍症。直到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的儿子读了一年的小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袁清远很自责,要不是他的疏忽,思泽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后来,他替儿子改名为袁一,写名字时画个圈,再写一横,便完成了。第3章帅哥从上小学开始,袁一就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笨孩子。他反应迟钝,吃力,识字能力差,上课的时候总是无法集中精神。比如说一篇简单的课文,别的同学张嘴便能流畅地朗读出来,而他读起来却是磕磕巴巴的,经常认错、看漏字词。他朗读时从不按字,而是随心所欲地乱读一气。写字也一样,要么多写一画,要么少写一笔,全靠自由发挥,经常错字连篇。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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