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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一滴水从屋檐上砸下来,落进我的头发里,凉得我一个寒战。我回过头,看见郑哲就站在我的身后。穿了一身浅咖色的休闲西装,外面套了一件同色长风衣,白色的衬衣领口开着,露出最靠近脖子的一小节锁骨。他的身高属于平均水平,在我面前还不够看,所以需要微微抬着头仰视我。不可思议的是,我竟然还注意到以往从来不会注意的,比如他的喉结在轻轻滑动,还有他仰头所展露出的绷紧的颈部线条。之后我才关注到他的脸,显然保养得宜的面部——修过眉,认真做了发型,还涂了香水。我们靠得太近了,我闻到了他身上的香味。但我并不排斥我们的距离。但我也没打算更进一步。或许是注意到我在嗅闻他,郑哲轻声说:“你不喜欢它?”“没有。”我立刻否认了。与其说我不喜欢这股香水味,不如说我喜欢别的,譬如红酒香气,譬如刚刚洗过澡之后他身上的……像是香味的一种感觉。我有些明悟,又有些绝望地发现:自己实在是摆脱不了在那场突如其来的性生活之后郑哲留给我的特殊感受。瞎说什么男人下半身和脑子是分开的,这种事不能甩锅给男人,这玩意儿要分人。有些人铁石心肠,有些人就是冷不下脸。“没关系,我们来找一款你喜欢的。”郑哲说,依然微微仰着头看我,“要回家吗?我载你。”你把话都说完了,我还能说什么。不我还有能说的:“你怎么在这里?”“哦,”他微妙地扬起声调,然后又语句平平地解释,“我制造了一个小巧合。”“……”现在你是真的把话说完了,我没话可说了。“要回家吗?我载你。”郑哲微笑着重复了一遍,像是照顾我心情似的,又补充了一句,“刚好顺路。”当然顺路了,你不就住在我家对门。或者,我觉得说“在我家对门买了房子”更合适一些。“好。”我说。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车子平稳地行驶在路上,我玩儿了一会儿手机就觉得头晕目眩,只好放下手机,打开车窗吹风,看了一会儿窗外,又去看郑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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