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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3/3页)
和我扔在一起。我们上六年级那年,学校突发奇想,要在我们毕业前举行个毕业晚会。说通俗点,就是每个班都要派人上去表演,供全校师生娱乐,的那种毕业晚会。即使我们面临着小升初的压力,也没能逃过这劫。表演节目是从一大堆备选中抽签决定的。文娱委员抽中了话剧。居然还半票以上通过了。还不如表演个人节目呢,一个人丢人总比大家一起丢人强。其实通过了也不关我事,就是个幼稚的话剧而已,我又不打算参加。问题是主动参加的人太少,大家都等着看别人笑话,最后我妈下了令:“全班抽签,定演员。”墨菲定律说,你越担心某件事发生,那么它就越可能发生。所以55人挑20个,我中奖了。沈小丘也是。不得不上的情况下,我更愿意演充当背景板的那棵树。但这不是我说愿意就可以的。我妈为了以示民主,让全班投票决定。唱票的时候我特别紧张,生怕让我摊上什么麻烦角色。但是一路唱下来,居然大部分人都没有写我的名字,这让我特别惊讶。估计是因为我积威甚重。我个儿抽的早,全班就数我最高,六年级的时候已经差不多一米六了。我脾气挺急,急眼了就直接上手,所以我在班上人缘一直算不上好——虽然我没对姑娘动过手,但是她们大都有幸围观过我揍男生。沈丘发育的迟,至今比我矮大半个脑袋,有没有过一米五都挺让人怀疑的。大部分演公主的票都投到他名下了,还有一部分赞成他演王子的,这个结果一点也不意外。他确实是我们班上最好看的男孩子,皮肤白,眼睛大,五官秀气精致,扮王子肯定很帅,扮公主也肯定漂亮。我想象了一下他穿裙子的样子,内心竟然有点激动。我还没激动完呢,就听我妈说:“顾欢,公主,一票。”其实一票和沈丘的三十多票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坏就坏在,最后我总共只收到了一票。如果沈丘能劈成俩,那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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