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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1/3页)
大门见。”“嗯嗯。”嗯?你想说这么容易就拿到了联系方式?——拜托,对叶大少爷来说简直太慢了,一杯酒的功夫可以解决的事儿,耗了这么久。那天叶尊在超市大门等了半个小时,给超市招揽来了数不清的女客,超市经理都忍不住上去问了好几次先生要不要来上班。等到了人,叶尊又不知道说什么了。只好拎着虾又问了一遍:“要怎么做?”“噗,你不是问过吗?”李善迪发现这人帅归帅,也太逗了,“要不我给你示范一遍?”那敢情好。叶尊挑眉,把话到嘴边的“你在勾//引我?”咽下去,点了点头。于是两人走了差不多十五分钟的路程,期间叶尊还体贴地帮李善迪拎了大部分东西。两人来到李善迪和林衡租住的小公寓门前。就在李善迪掏出钥匙要开门时,叶尊问他:“我们都还不认识,你就带我回家,不怕我是坏人?”“你身上的衣服手表加起来都可以买下这里一套房了,我怕什么。”李善迪拧开门把,“该怕的是你吧。”那倒是。这人品味可以啊。叶尊转了转手上价值百万的骷髅RichardMille腕表,跟着李善迪走进屋里——叶尊发誓这是他去过最小的屋子,跟sugar的房间差不多大吧——sugar是他妈养的贵宾犬。但是收拾得很干净,很多东西看得出是租住人亲手布置的,比如墙角的吉他,桌上的鲜花,整个屋子称得上小巧而温馨了。当然跟林家的联排大别墅是没法比的。好比白宫与贫民窟的差距。李善迪拿出一双毛茸茸的拖鞋,示意他换上——拿着鞋半弯腰的李善迪,姿势真的无比温顺,能看到他低垂的长睫毛,在玄关灯下透出柔软的白光。扑闪扑闪的,特别勾人。这种人//妻款的,还真是没试过。毫无抵抗力。叶尊顺从地脱鞋,刚把脚伸进拖鞋里,就感觉一阵合脚的舒心。就像李善迪这个人给他的感觉一样,熨帖到心里去。两人一进去就往厨房里钻——这在叶大少一般进生人屋里就往床上扑的生活作风大相径庭,顿时倍感新鲜。“我要做蒜蓉粉丝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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