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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早恋耽误学习。”行骋胆子一大起来,伸手去扶住他哥的腰,气息越来越稳不住……他在冷空气中一开口,说出口的话语温度炙热,都将周身的凉意散去几分。“你都二十岁了,这不叫早恋。”说完,行骋嘴角噙着笑,伸手去握住宁玺的手腕,掌心覆盖上那个护腕。他的眼睛,借着微弱的光线,能看清楚宁玺略有些慌乱的表情。那天,学校里空荡荡的篮球场边儿,在那个写着“一辈子”的墙下,宁玺背枕着大红色的油漆字,面朝着把自己逼得无路可退的行骋。他听见行骋的声音已褪去几分年少稚气,在沉下嗓后,多出了一种名为缱绻的意味。行骋的手顺着宁玺的手腕向上摸了几寸,翻过他的掌心儿,伸出五指牢牢扣紧。“这个叫初恋。”下雨天。第十二章行骋这句话一出口,宁玺觉得整个人都要炸开了。整个偌大的篮球场上,只有他们二人,在躲避开大灯光线的黑暗里,对视着,也对峙着……连开口讲的话,都字字不成调。初恋。这两个字,似乎跟宁玺这个人从来就不沾边,也没想过这个词语,会被行骋拿来形容彼此之间。自行骋懂事之后,宁玺从来没有去考虑过自己对行骋的感情,甚至自然而然的,就这么动心了。他是个理性的人,在他的人生规划里,如果一定要有个排名,那一定先是事业,再是家庭,最后才是爱情。但如果爱情两个字被换成“行骋”的话,宁玺就会想要去变成一个被感性所控制的人。可是他不能。行骋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疼爱的人,但是不代表他就该理所应当地,去享受行骋对他的好。他的行骋,应该有最完美的人生,优秀的学位,幸福的家庭,以及光明平坦的未来。而不是选择现在和他一起,在某一处百来平米的简装房内,对着一个空荡荡的,没有沙发、桌子和电器的客厅发愁。他现在,背靠着冰冷的墙,身前压着行骋,对方炙热的胸膛温暖而有力,让宁玺出神,忽然想起卧室里那一个暖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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