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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 (第3/3页)
灰。为了保住小命,他骑马狂奔三十里,拦住了虞昆山的汽车,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磕头求收留。虞昆山念及他这几年来伺候得不错,心软了一下,也就带上了。如今司令要出国,自己是跟还是不跟?他在小心眼儿里盘算起来。这年头,当个老百姓太受罪,就算有点钱,在怀里还没揣热就不知落谁手上了,跟着虞司令,至少人家吃肉,咱也能混点汤喝,亏不了。想到这里,他一脸坚贞地搬出了口头禅:“我是司令的勤务兵,司令走哪我跟哪。”见两人都表了态,虞昆山总结道:“既然想跟,那就跟着吧,横竖亏待不了你们。”[3]十一月的伦敦。由于刚下过一场瓢泼大雨,淅沥的尾声还在阴霾天色下飘荡,湿冷便渗透了层层衣料直钻骨髓。虞昆山不禁打了个寒噤,把黑呢长大衣的领口捂得更紧一些。小孙一下船就很伶俐地打了伞,高高地给他撑着,家鹅似的伸长脖子,把脑袋也拱进伞下借光。王栓与李魏一人提着两口大皮箱,淋得头发一绺一绺地耷拉下来,顺着脸颊直淌水珠子。好在两人都是野生粗长惯了,没把这点冷雨放在眼里,打不打伞并无所谓。从客轮下来的人流挨挨挤挤地涌出码头,虞昆山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转头问身后一个穿着西装的青年:“你叫的车怎么还不来?”青年叫唐容生,长相偏于斯文清俊,戴着副黑框眼镜。他是教会学校毕业的,又在英国留了两年学,装了一肚子全无用处的文学评论回国,找了几个工作都干不长,最后在远房亲戚的引荐下,给虞昆山做了陪同兼翻译。“应该……快到了吧。”唐容生磕磕巴巴地答道。英文他说得滑溜且地道,当个辩论赛选手都没问题,但一说起母语,便觉得舌头不够用,尤其是面对虞昆山的时候。这大约是第一次见面落下的后遗症——当时虞昆山正站在院子里,准备拿树梢上的麻雀练练手。唐容生在门口整理了一下领带衣角,想给这位看起来年轻文雅的老板留个好印象,一只汤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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