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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兄友弟恭可以当他的好哥哥一百年不会变……只是这样的假象,又能维系多久呢?“发什么呆呢!听到没有?”隋风提高了声音,“以后见了那个人,有多远走多远,道不同不相为谋!”程吟咬了咬嘴唇,弱弱地应了一声:“哦。”隋风大手覆上他的脑袋,像揉小狗似的揉了揉:“走吧!”第三章从酒吧街离开,白晚没有回家,而是开车去了蓝港。一道跨海大桥,将东西两岸分割成两个世界,一面是灯火璀璨的繁华人间,一面是人迹罕至的荒地。白晚倚在车头吹风,望着天空渐渐泛起的鱼肚白,脑子里乱糟糟地跑过许多事情。这晚的偶遇,让他想起18岁的自己,终于脱离了那个令人窒息的冷冰冰的家,千里迢迢北上求学。新生入学的欢迎晚会,他站在表演台上,唱一首经典的英文歌。台下黑压压闹哄哄的学生们,在他开口的一瞬间,全都安静了下来,仰头望着他,犹如望着一颗闪亮的星。那其中,应该就有隋风赫然一亮的眼睛。隋风高他一个年级,大二就已经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组建乐团,四处演出,十分活跃。但他本身并不是一个活泼轻佻的人,白晚清楚地记得他们一行人来找自己时,是鼓手梁成著先开的口。“帅哥?有兴趣加入我们乐队吗?”隋风站在梁成著后面,目光笃定地望着他,似乎并不担心会被拒绝。但白晚习惯了独来独往:“抱歉,我没兴趣。”他将书包甩在后肩,越过他们向前走去。擦身而过时,隋风开了口。“,下周我们乐队也要唱这首歌,你可以来听听,到时候再决定要不要加入。”他的声音低沉而浑厚,如大提琴般,带来温柔可靠的感觉。白晚本不应该在意的,却在“狂鹰乐队”演出那天,悄悄去了现场。舞台的追光犹如天堂开启时的圣光般照耀着台上那几人,音浪汹涌澎湃,到了副歌处全场齐声唱和。白晚惊讶地发现,原来乐队的魅力与一个人单打独斗地在台上演唱,是完全不同的。他感受到了激情、交流,还有这首歌中浓烈得化不开的伤感……隋风再次来找他时,是一个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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