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_分卷阅读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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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4 (第3/3页)

上他的圈套,但在好奇心的强大驱使下,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窜到电脑前,如铡刀下自暴自弃的冥想神龟一般,伸长了脖子,津津有味地探索他阴暗的小世界。

为了方便我两眼扫完,文档上只一两千来字,热情澎湃地叙述了杀死“大石”的整个过程,由于发自内心,这些文字张扬恣肆,念出来掷地有声,实乃暴力美学之大幸。随着我们之间的战火越燃越旺,这一两千字很快拓展到一万字,并且有走火入魔的趋势。

首先必须声明的是,从一定程度上讲,作家可以说是弱势群体,我们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嘴巴也很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在远离人群的地方默默码字。所以一旦碰上什么痛恨至极的人,我们只能在笔下杀死他们。这样,问题就来了:长此以往,人很容易陷入疯魔状态,会以为那个人真的死了。因此,当有一天在商场或是车站里碰见此人,我们很容易就吓得声色俱变了。

李三并没有这种困扰,因为一抬头就能看见我。我像守护天使那样一直呆在他身边,安安分分勤勤恳恳工作。早上我冲一大壶咖啡,吸半包烟,吃一颗百忧解。午餐后,我再冲一壶咖啡,吸两支烟,下午三点,吃一顿炸鸡柳,有时是两个甜甜圈,继而再吸三支烟,下班前吞一颗救心丸,活得好好的。

出于以牙还牙的心态,我在鹿男的故事里让李三给一辆“宅急便”卡车轧死了,不过考虑到此事有驳现实和整篇的基调,另外,很难说会有一些变态的读者会喜欢上这个人物,善良的我最后把它删去了。(^_^)

七月末,我和大老板通了视频。透过浩瀚无垠的电脑屏幕,我见到了久别的大老板和他身后神明般的柴犬像。他像老学究一样戴着那副圆片眼镜,衬衫领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办公桌上空空如也,只放了一盒酸奶。他正襟危坐,一边严肃地挖酸奶一边向我问好。他问我写了多少,我回答说,不到四万字吧。他惊异地道:“才这么点?你是小日子过得□□逸了吧!”我瞄了眼杀气腾腾的李三,苦笑着说:“恰好相反。”我准备一肚子苦水想向他倾诉,他却就此打住了,以一种鼓舞人心斗志昂然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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