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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2/3页)
,烟雨河岸,画舫凌波,那些女人的姿态很香艳,他喜欢看她们跳舞吟诗,看腻后又离开跑到边关看塞外雪。这都不是那种感觉,朝闽试着抿唇,眉头不自觉地皱起来。这段时间跟叶宇朝夕相处,对这个青年的气息熟悉到对方任何动作都无法触发他的警惕心。这无疑是一种很奇异的体验,他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跟任何一个活人这么接触过,第一次发现,活着的人体很温热,而且不会像是人死的时候溅喷出来的鲜血那样很快就冷却。说到鲜血,他才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大概是……三岁?应该是三岁,对于一个刚出生就有意识,并且能记事的人来说,就算没有人告诉他年龄,他自己也能计算出自己到底出生多少天。毕竟刚出生就被扔到千年寒潭里,美如其名是淬炼体质,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得到的第一份礼物。从那一天起,这类礼物就从来没有间断过。死亡如影随形,冰冷变成他世界里的唯一温度。没有人愿意接近他,接近他也只是为了杀他。朝闽伸出手,摸到叶宇的胸口,只要轻轻用力,就能穿破他的心脏,毕竟这个青年比失去外壳的贝类的还要柔软,杀他的机会多到让人诧异。对了,第一次有愿意接近他的人,是一个男人,一脸憨厚的笑容。当时他身上挂着锁链被绑在冰潭里,那个男人笑眯眯地接近他说:“别怕,我是来救你的。”那笑容充满一种叫做贪婪的恶心感觉,可是他还是没有阻止这个男人的接近。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人体的温度,空白一片的人生,内心里渴望的东西连他自己都不明白是什么。那个男人刚接近他,就抽刀往他心脏里戳,满脸狰狞,“快去死吧,怪物。”然后朝闽将那个男人的心脏掏出来了,本能总是那么快,快到他来不及真正去触摸一下别人的皮肤温度,他的手就自动将这些别有用心的家伙的命掏出来。真是肮脏,当鲜血溅上他的脸孔时,朝闽只有这种感觉。不自觉地靠向叶宇,朝闽将脸孔靠在他心脏的地方,再一次熟悉这种温热,就好像这样就能将这个拥有这种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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