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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6 (第2/3页)
出行动的事,那就是幸福的。我不愿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如果要我每天木讷的做着自己要做的事,看着爸妈的脸色过日子,倒不如让我回到阎王殿再投一次胎。有梦想,在我看来,那真的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唉,扯远了。我就是这样嘿嘿(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着说着就不知道自己说哪了。对了,小初海把爸爸妈妈弄反了诶……但我觉得这样更萌哒嘿嘿其实我一直很喜欢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有70多亿人,而能够这样对你的人,只有他一个。这个世界上那么多人,多得地球都快承受不起,但是对于我们每一个个体来说,只要一个人就好了。我之所以会这么说,其实跟我的性格也有关系。我认床,认被子,认牙刷,认书包,认笔。其实就是害怕离别,好吧,的确是有些矫情。我承认。其实在刘叶身上,我有时候会找到自己的影子。懦弱,胆小,全心全意爱一个人。刘彦则是生捏出来的一个人物,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他描写得清楚。我很爱那种感觉,那种一生只爱一个人的感觉。就好像大雁死了伴侣,就会终身孤寂。也很爱那种誓死陪伴的感觉。明明自己被伤的已经痛的不能再痛,却还是不愿意离开,从未想过自己,只想着自己爱的人。对了,我还把自己想象成了初海(这个名字就是这么来的),自己这么大块头了,还把自己想象成小萌娃确实有些厚颜无耻。(再次不好意思的挠头)不管有多少人看到这些话,我都向你们看到的人鞠躬。实在很谢谢,谢谢你们会点进来听我这样一个,连无名小卒都算不上的写手发牢骚。我话很多,希望不要介意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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