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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 (第3/3页)
在风中显得凌乱的长发,试图遮盖她也已经不再年轻的模样。“夕夕,”车后座的门被打开,里面坐着的白叶走了下来,眼神带着颤抖地喊了秋水一声。秋水抬起眼眸,在看见白叶与他身旁的孙永秀的时候,她情不能控制地喊出了一声:“爸………”“上车再说吧,天还凉,”简然走下车,一件外套披在秋水身上的时候,顺手拉开了车门,嘴角的温柔一笑,说着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我们回家。”跟着简然离开,秋水才知道这五年真的发生了好多事情。陈昊杰卖掉了兰亭,再次选择出国进修。傅铮与曲婉走到了一起,已经到了快要结婚的时候。朱丽得到了最好的治疗,白叶和孙永秀搬回了梧封,时不时会一起去看看朱丽。而自己呢?这五年,她也想了很多。曾经她觉得自己是秋水,后来她认为自己其实谁都不是。不过事实证明,她都错了。正是这种错误的认知让她的人格起初从白夕身上分裂出来,渐渐地变成一个独立的个体,继而加重了病情。随着老伙计人格的融入,她逐渐认识到,其实白夕,秋水,与老伙计本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个体。假如说白夕是一个本就带了病的主体,那么秋水来自她的内疚,代表着心灵深处最初始的那一份善良与柔弱;老伙计源于她的性格缺点,象征着成长路上的那一抹彷徨与叛逆。其实她们都是相辅相成的一个部分,只不过是因为彼此在不知不觉中将对方看的太重,才将那些本就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独立了出来。现在,秋水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缺点,恶习。面对恶习与缺点,她要做的是去接受,而不是去逃避。不过对于“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的这句话,秋水又觉得自己说的似乎太过于绝对了,毕竟还是存着那样的一个人,就在自己的眼前。家里,秋水走向厨房,说:“我可以洗碗的。”她说着,伸出手就想要拿起一只碗,可是碗的重量却压的她的手腕不停地发抖,作痛。“没事,我喜欢洗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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