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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第1/3页)
万分的舍不得,可换成这个不省心的丫头,反而是恨不得快点。不过,王玉梅其实也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说起来,最主要的是卫炀这两年一直留在这边,还不是为了等她的这个傻闺女,要说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抵得过卫炀,她还真觉得没一个人。早点定下来,反而还好一些。王玉梅便道:“你们肯定得去首都办一场婚礼,可我们这边也不能少,倒不如先在我们这边办了,等你们去了首都再补办一场,也省的你们到时候读书,来回不方便。”莫柳将扇子放下,她翻身过来趴在床上,仰着身子问道:“妈,我怎么觉得你这是恨不得我早走啊。”王玉梅点了点她额头:“书没白读,倒是能够听出我的意思来,我这是先给你交个底,等哪日合适了,我就跟小卫说说去。”莫柳嗦了嗦鼻子,随后又咧嘴笑道:“我自己说呗。”“你也不害臊。”王玉梅气笑了。莫柳只是嘿嘿一笑,她还真没觉得有什么好害臊的。和卫炀在一起的时候是莫名其妙,可如果他们彼此之间没那个意思,又怎么可能走过两年的时间。而现在都已经走过了两年,本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完全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干嘛要害臊呢。莫柳轻轻翻身坐起,生怕吵到了舒酣睡的元妞,随后对着身边的人说道:“那我得去趟镇上,我还得做件漂亮的婚衣。”对于小闺女的大手大脚,王玉梅是一直看不惯,可这次立马就是点头:“成,你选,这婚衣我来给你买。”第97章乡下人的喜酒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新人穿着红衣,胸前挎着大红花,再请乡亲们吃吃喝喝,就差不多了。如果条件好的,席面会备的大方一些,有鱼有肉有鸡有鸭再加上些小酒,就能够让人钦羡。莫柳来到这里几年的时间,就参加过几次这样的喜酒。随上五毛或者一块的吃酒钱,就能跟着新人吃上一顿,不过这么几次,倒是让她有不同的感受。其中最清贫的,还是他们大队的一个寡妇儿子娶媳妇。桌面上的菜倒是不少,鱼肉皆有,鱼是河塘里面捞的鲫鱼,分量不少,肉是五花肉,一大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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