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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在万人中光芒万丈,恍如杀神临世。他胯下的战马昂首挺胸,骄傲极了。胭脂忽然有些羡慕它,哪怕那只是一匹普通的战马。但是它有那样英勇的主人!狂风乱雨的箭阵中他像雄鹰断了双翅一样被跌落下来,少年促着它踱到他跟前。胭脂不忍心拿眼看他,它不想他死,又觉得有些愧疚。它是匈奴的马,不应该把心偏向敌人。虽然匈奴敬慕英雄,不论敌我一样的敬慕。但那到底是敌人,是敌人。好在少年没有杀他,反而叫人把他躺了回去。胭脂有些雀跃又有些担心,雀跃是因为他暂时不会死了,担心则是因为他如果不能屈从等待他的还是死亡。胭脂不想看到他死。他中了箭伤,回程时少年叫人在两匹马间拉开一张网兜住他。少年一直以为他昏迷着,胭脂知道他没有。因为他偷偷地睁开眼睛打量着四周,他想跑。胭脂有些难过,他不愿意留下。又觉得欣慰,这才是英雄所为!走了十多里时,他霍然睁开眼,那样璀璨夺目的目光像极了熠熠发光的湖泊般醉人。那眼神直视向它,像盛夏的阳光般灼热。胭脂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想跑!还想带它走!它脑中蹦出一个更可怕而疯狂的念头来,它想跟他走!它想!它想选他当主人!它该有一个这样的主人!既然这么想了,胭脂便没有犹豫了!就是现在!明明是初次见面,人马间却默契十足。它倾过身子,电光火石间,吊网间卧躺的李广一个鲤鱼打挺飞身骑上它。更是抢过了于单的弓弩和箭囊,趁势把于单推下去。胭脂转身往南飞驰而去,这一路上匈奴派了几百骑兵追赶。但是主人弯弓搭箭,箭箭例不虚发。他们一路虽然疲惫不堪却也还算顺利,胭脂第一次踏上边塞这片陌生的土地。它知道再跑,就要进入汉境了。它不后悔!就凭一路上他们之间这种浑然天成的默契,他的所有意思它懂,它的所有意思他也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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