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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09 (第1/3页)
分配给水衡、少府、太仆、大农等部,用以设农官,经营农田。没收的奴婢被分到诸苑养狗马禽兽,或从事杂役。如此一来,国库自然充裕,又使许多赤贫之户在告缗中获得了财富。一时间,天下竟然露出一种盛世的繁华来。但阿娇知道这不过是泡沫般的繁华,要知道在告缗中被下狱的商人达到了十万人,这几乎摧毁了欣欣向荣的民间商业。其实认真说起来,也不能怪商人们逃税。算缗之政对商人来说委实苛刻看点,已经算是重税了。算缗对各类商人征收财产税,税额为每二千钱纳税一算。手工业者略轻一点,税额为商贾的一半,即每四千钱纳一算。凡不属于国家官吏、三老、北边骑士而拥有的轺车也须得算税,皆令出一算,商贾所有的轺车则为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若是巨富,虽使他们大吐血,到底也活得下去。但若是小商贩,这样的重税足够他们家破人亡,又如何不逃税?阿娇非常能理解刘彻如何要对商贾征收重税。一来巨富豪商和权贵串联起来,足够威胁到中央的统治,是以才有了迁茂陵令。二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汉时的自然经济基础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更何况稳定的农业发展百姓安居乐业,专心劳作。既可使国库粮仓充盈,无粮荒、动乱之虞,也可使无侵扰之虑。富商巨贾和中小商人,大量兼并农人,“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并不为奇。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立国之本,重农抑商不是没有原因的。更何况经商重利吸引着许多农民舍弃土地,从而削弱了帝国的统治基础。若是用后世的眼光看,这其实也就相当于收个人所得税了。只是收得太重,使得商贾不得不避税不交。☆、第四百三十四章政策阿娇眼睛一亮,“不如以每月收入来收税,而且施行阶段性收税。收入超过多少收当月收入的百分之多少,超过这个范围又收多少。可逐步增加税率,如此巨商无法聚敛财富,小商贩却可以繁荣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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