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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3/3页)
,出版社的编辑好心建议她:“或许你该换一座新城市,开展一段新故事。”麦考伊夫人沉思良久,最终将目的地选定为同样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同时也是现如今多元文化聚集地的伦敦。作为一个寡居多年的独身母亲,她为独生子办理了转学手续,然后便迫不及待地踏上火车,开始了此次寻找新书灵感的旅途。亚瑟从小就是个安静得过分的男孩儿,皮肤比常人还要苍白一些,有一双温柔怯懦的蓝眼睛,身体纤细孱弱,个头也不高。最让麦考伊夫人感到忧心忡忡的是,他的业余爱好除了读书就是烤土豆、煎牛排和打扫房间——当然,从某些方面来讲,这对麦考伊夫人来说也颇有益处,至少她不用像有些家庭主妇那样,每天都被困在无止无休的家务活里脱不开身了。所幸牛津城中亚瑟为数不多的同龄人大部分都脾性端稳内敛,亚瑟并没遇到过校霸的欺凌,尽管这在别的城市时常发生。然而到了伦敦的新学校,短短几个礼拜,一切都翻天覆地地变了样。从有人当面阴阳怪气地叫他书呆子,到合伙取笑他和讲台相差无几的身高,最后演变成了拿掀翻他的午餐盘来找乐子、还准备将手里的网球砸到他脸上——“看在上帝的份儿上,皮特,我们就不能安安静静的吃个饭吗?”有个女孩的声音制止了校园恶霸蠢蠢欲动的手,后者听见以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将近乎快要脱手的网球揣回口袋,搂着身边发声的女孩转头离开了。只得以匆匆一瞥,亚瑟仅仅记住了一张面貌模糊的脸,他全然忘记了要弯腰收拾地面上倒扣的餐盘和一片狼藉,只顾盯着她离开的方向看,有点失神。她身材高挑——至少对当时的亚瑟来说称得上如此,覆散肩背的长发光滑漆黑,发梢随着步伐频率跳跃,披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金色光点;短版线绒上衣腰间时不时闪现健康的浅麦色皮肤,紧身裤裤筒只伸到膝上,下方露出笔直而又纤长的双腿。一开始亚瑟不太明白她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后来才意识到这其实是句缩略版的美式俚语。亚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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