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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6 (第1/3页)
也能叫守在外头伺候的一二三四更听陶醉傻了——对此四个更特别得意:一二月只听过二爷吹笛子,可没听过二爷唱歌吧?铿锵有力、无所畏惧,歌词虽然简单,但是演唱者饱含深情,最简单的击打节奏,也能深入人心。挎长刀、路漫长、心不怠、歌无畏。有血有肉有锋芒。在场的几位有干过仗、也有从来没领过兵的,但是在此地、在此刻,根本不能拒绝满身的鸡皮疙瘩。那是极度亢奋之后的生理反应,热血上涌冲头、歌声敲打心弦、身体变不自觉一紧,立起汗毛无数。这歌词、这歌声……叫人眼前出现了一副画面:同批铠甲即将奔赴战场的将士们相互鼓劲;刀锋雪亮、红缨渴血,只等主将一声令下,整队出发;即便关山万里,也指日可达;即便血洒沙场,也百死不悔;待到我军气势如虹,贯穿敌营,千万军骑,驱除鞑虏;而班师回朝之际,死者马革裹尸,生者醉卧沙场;此乃为将、此乃为军、此乃为兵!守一方疆土,保百姓安宁。血肉筑城、英魂成旗,世代不止、永生不息。正是因为歌词实在是太少了,宝玉重复唱了一遍,而第二遍的时候,十六都能跟着一起哼哼了,可见是多么朗朗上口。曲罢的时候,听者都意犹未尽。十六拍掌:“哪里是堪?我从没有听过比这更雄壮的军歌了。”激动之下,十六自称为“我”。一首军歌给他们的震撼比黑板和粉笔要大多了,这一下,不只是郭野叫好,连曹炆也不得不感叹:“听完贾参将一曲,恨不能投笔从戎。”当然,以上只是夸大的赞美,曹炆也只是说说而已。曹家一门皆文臣,真要叫他从军,想来他乐意他家人也不乐意。制定了前十天的扫盲计划,宝玉稍微修改了一下五位夫子们的教学计划表(被聘用成功之后就要求立即做一份交上去的),然后又给问他们要不要兼职顺便把军歌教给禁卫们,其中曹炆等人还有些放不下脸面,只有武平点头应下了,于是剩下四个府的军歌由一二三四更去教,不多不少刚刚好,也真是凑巧。没几日,陈淳因为出操认真、学字勤奋,又是他们队唱军歌最快最好的人,被吴钰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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