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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等待 (第6/7页)
罗格抑制不住心里的激动,这意味着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可以被忽视的小角色了!虽然隐于暗中、背后伤人永远是他的第一选择,但拥有了强大的力量,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宽广啊!想一想,以自己精确的魔法控制力,九级法师意味着每一仗自己可以至少有四个剑蜘蛛可供召唤,还有无数的魔法飞弹,六七个火球术,恐惧术、疾病术,等等等等。这些法术足够消灭一个骑士小队!罗格有些眩晕,然而收获不止于此。他回想起在‘夜归’旅馆中疯狂的一幕幕,特别是徒手插入敌手胸膛,捏断脊椎的体验。他试着将精神力提至最高,然后聚集于右手食指之上。片刻之后,他整根手指都热了起来。罗格提手细看,他的食指已经长了一寸,指甲变成了锋利的刀锋形,手指上竟然形成了细细的肉鳞,在阳光下闪烁着淡紫色的金属光芒。罗格一指插入了面前的硬木桌,就如同插进了一块刚刚出炉的面包一样轻松。罗格满意地笑了笑,随手提起一把普通长剑,以恶魔般的手指弹了弹剑刃,竟然发出了金属般的撞击声。当然了,这把剑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他可不会笨到用那些神兵利器,比如说战斧‘缚魂’来试验自己手指的强度。他将闪着金属光泽的手指放在眼前仔细看了会,才自言自语道:“这应该就是魔族的能力之一了吧?按书上的记载这一定是的。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写书的家伙自己也没见识过高等魔族呢!也许该再去抓个魔族来问问的,嘿嘿。比如那个荆戈……”罗格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沉吟道:“这个荆戈,好像看起来很历害的样子,马上还要一起做些生意,嗯……还是算了吧。”他现在已经自最初的兴奋中平复下来了,虽然魔力增长是件好事,但这远远不是实力的全部。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他去做呢。约定出发捕奴的日子就要到了,然而好多准备工作都没有完成。此次捕奴,自己这方实力要倾巢而出,但身后留着一个飞龙实在是让人不爽。如同肉里总是夹着一根刺一样。可是这飞龙一伤之后,立刻变作地鼠,不知在哪个地方挖了个洞把自己藏起来了。这类卑鄙无耻不要脸面的敌人向来是罗格最痛恨的对象。这一次去罗恩公车捕奴,声势颇为浩大,几百名武装人员以何种名义进入罗恩公国可不是个小问题。罗格眼前是毫无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斯坦尼奇和荆戈两人神通广大,可以找出万全的办法来。奥菲罗克虽然是圣骑士,埃丽西斯的魔法实力也让人恐惧。但只有这两个靠山总是太单薄了些。何况对方的实力也未见得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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