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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3/3页)
应自然规律的投胎转世。已经过完了上一辈子,在这里的人生,是我货真价实的这辈子。但是这个身体前十四年的记忆还是空白,如果连前世的记忆都恢复了,这一世的却依旧没有,就只有两种可能:第一,这段记忆被外力或者生病洗去了;第二,记忆根本就不存在。比如我是人造人或者培养皿里出来之类的,在植入记忆之前就是空白。考虑到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第一种比较可能。说实话,对于这段记忆,我没什么兴趣追究。对我来说,“过去”永远比不上“现在”。记忆是个太玄妙的东西。我有更实在的追求。我不想死,我要吃饭。一年前刚来到这个世界,在流星街活过来时,我就是这个想法。一年后的今天我还是没有变。我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得重新开始。这里我人生地不熟。而大叔找得到吃的。他很强,身上的念不逊于库洛洛,又穿着一身白色练功服,肯定是练家子。想活下去,我就要赖上他。喝下最后一口汤,我捧着碗对帅大叔说,“师父,我以后跟着你。”……………………帅大叔拒绝我叫他师父,他说他收徒弟是很谨慎的,目前为止只收过一个,还教育失败了,所以十年之内都不想再收了。不过我可以暂时跟着他。是不是师父,其实对我来说无所谓。只要他在我能独立活下去之前不扔掉我就行。帅大叔叫杰斯,我听了没什么印象,大概是猎人剧情里没怎么出现的世外高人的类型。这样更好,少了很多麻烦。大叔没给我取名字,也不让小鸦乱起,他坚持自己的名字应该由自己决定。“我不是你父母,没有那个权力。而你是个大人了,自己决定就好。”然后他笑笑,摸摸我的脑袋,“女孩子的话,起个美丽的名字吧……当然最重要是自己喜欢。”他说完我愣了好久,然后开始毫无预兆的滴滴嗒嗒往下掉眼泪……我的名字,我的,属于我的,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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