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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3页)
,很随便地用手拨了两下头发。“真好,我都留不了那么长的头发。”连恰欣赏道。“?”“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头发长到肩胛骨那个位置,就很难再长长了。”原来如比——蓝森这样在心里说,没意识到他跟着连恰用了变式体。“说起来,我能问问吗,为什么会留这么长的头发?”蓝森梳头发的手顿了顿,微微蹙起眉头,一脸纠结着什么的表情,不过他没有纠结太久,很快把头发放开,披着一头长发开始给连恰写字。[说来话长,长话短说。]“嗯嗯,简单写就好,我会努力还原事件真相的!”蓝森笑了一下,在纸上打了个勾。[刚上大学我是短发,大学理发店很差,不敢去,头发长得很快。]连恰深有同感:“是这样,我们学校理发店也不怎么好,好多人都抱怨说理发师下手太狠了,所以我现在也不敢去剪头发。”[我本来想放假回家剪头发,可后来发现长发比短发要好看,就决定留着了。]“嗯……嗯?!”“?”“不……这是个好理由,真的,本来就该是这样的理由!”换发型的初衷,多半都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看,只不过第一次听见男性这么直接地说出口,连恰还是觉得挺新鲜的。她想象了一会儿蓝森短发的样子,发现想象不出来,蓝森说得完全没错——他就是适合长发,好像天生就应该是长发一样。蓝森把头发梳起来,摘下围裙,放下挽起的衣服袖子,这让连恰敏锐地注意到了什么:“蓝森先生,要回家了吗?”“我去买菜。”蓝森发现他很高兴自己能用说话而非写字和连恰交流,这才像是某种真正的呼应。“哦,哦……”连恰应了一声,觉得自己有点舍不得走。但蓝森是店主,他要离开了,她没道理继续在这待着,何况蓝森不在的话,她待在这也很无聊。和蓝森说话的时候,和许芸芸的感觉有点不一样——虽然都是她的朋友,大概是唯二的朋友——非要比较的话,和许芸芸说话更亲密,和蓝森说话更自由,或许这就是男女差异。她磨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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