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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知道人家去哪,你做事能不能长点心啊!“金子啊,你用鼻子好好闻闻,孟思琳是往那边去了?”我突然有种心灰意冷的感觉。在本猫眼里,我一直认为,靠着鼻子找人那是狗类才擅长的,没想到金多来竟然将我当狗使唤了。这对于我这么一只猫来说,简直就是种讽刺。难道我对你来说,就只有这点找人的用处了吗?本猫太伤心,本猫要离家出走。去一个离你们远远的地方,慢慢治疗我的心伤……“金子啊,你倒是听话,给个反应啊,这可关心到我的终身大事啊,我的终身大事和你的终身大事也是有关的,未来咱们是三个一起生活还是两个一起生活,这关键就在此一举了。”我无力地瞅了他一眼,不知该给他白眼好还是该直接走猫好。“喵喵……”我不是狗,我是猫,猫的嗅觉虽说比人灵敏,可是你见过哪只猫凭着气味寻人的?这不是能不能办到的问题,这是关乎于猫的尊严的问题。在这么严重的问题上,休想指望本猫给你让步。“金子,你别不动弹啊,你可别在街上睡着了,这又是车又是马的,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以后可就真的孤家寡人一个了。”说着说着又感伤起来。我:……心里默数:一……二……三……跑……于是乎,我就跑了。对于人类那些弯弯绕绕的我懂得不多,不过我想起了一句话,现在发现甚是有道理。人算不如天算。我一跑,金多来就在后面追,然后……然后……别误会,我也没想到,就这么随便一跑,竟然还找到了孟思琳。金多来气喘吁吁地说:“金……子,我就知道……知道你最厉害。”我很想告诉他,这不关我的事,我也没想到会这样,我就是瞎跑的。你看,这样子可不就应了那句“人算不如天算”的话了。我就纳闷了,这瞎跑怎么还能找到呢?这也太巧了吧?我看了一眼金多来,又看了一眼远处的孟思琳。这两人该不会真的有缘分吧?孟思琳这打扮和刚才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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