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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2/3页)
姐会几番周折找到任记北来做采访。他十八岁就来了北京,他的资料上写了他当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进了A大。他说他的家乡时,表情特别的温和。他的出生在一个北边的一个小村子里,村头有一条清河环绕着整个村子,所以有了一个特别好听的名字叫清河村。他说他们村子的条件不好,大家都以种田为生,没有多少人有知识,大学生也只在他们那代人中出了几个,可就在那区区几人中他便成了全村的骄傲。村里的人都没有料到,当年任正和家常常在田里打滚的混小子会有今天。采访只有半个小时,很快就结束了,期间我听到玫姐问他有关对婚姻和爱情的问题时,我分明看到了他有那么一瞬间其实还是有些无措的。任记北起身走时和我们都握了手,说了辛苦了。那一年,我二十一岁,任记北三十岁。我出生在一个三线的小城市里,父母都是普通的人,我是从上大学后才离开了家,来了北京。曾经义无反顾的说要去离家很远的地方,可如今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拼命想它,想它的气息和脉络。大三那年的一天晚上我竟然会因为想吃我妈做的番茄炒蛋而哭了一整晚。那时候才明白不管外面的世界有多好都不及我妈的一个笑,人只有在难过的时候才会意识到自己过的有多么狼狈,我就是。有种叫骨气的东西不允许我自己半途而废,我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我不想看到自己的矫情和软弱。我想任记北可能会有和我一样的想法,我们都属于那种单枪匹马为自己而战的人,尽管头破血流也要奋不顾身,满腔热血最终肝脑涂地。☆、我叹气是因为我过得不够好玫姐对我很好,毕业之后就让我留在了那间杂志社。那些年玫姐教会了我很多东西,玫姐对我说一个记者的案子被毙的多少,要看他不要脸的程度有多深,时间长了,便会被这个职业所感染,要发现的东西太多,要知道的东西太多,需要不停的学习和积累。那时的玫姐有一个刚满一岁的儿子叫东东,非常可爱,两只眼睛圆溜溜的转来转去,长得和玫姐像极了。玫姐的丈夫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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