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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第2/3页)
来,颇有些人是为了避免于思睿妻孝满后会祸害到自家女儿头上,不得不赶紧给女儿挑个夫婿出嫁。不过于思睿自己也不想续娶了。当然他绝不是为了少祸害人,而是觉得连娶两任都不漂亮,且还要管头管脚极不自在,索性不要了。太后当然不肯,可侄子已经是而立之年,那阵子又正值先帝驾崩,太后忙着别的事,也就顾不上他了。至于于思睿的亲娘,三年前就已经过世,家里也没人管他。如此一年两年,十年八年,承恩伯府里一直没有女主人,于思睿倒觉得更自由了。美中不足的是,他也没有儿子。没儿子,对一个年近四十的人来说,是个大问题。于思睿再没心没肺,这件事上也得寻思一下——就不说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单说他这家业传给谁呢?没有嫡子,哪怕生个庶子出来,依着他在太后面前的脸面,也能袭爵。总不能拱手把这家业给了别人吧?承恩伯府后院花团锦簇,有姨娘名份的就有六七个,通房丫头更是数以十计,这里头还不包括他强抢过后来又送回去的民女,也不包括被他强上了手跳井上吊的老实丫鬟。然而这么多女人,只有两三个曾经怀过孕,而且不知是被人下了黑手还是整日里琢磨争宠花了太多精神,除了他第二任妻子怀胎到了七个月,其余的人都在四五个月上就小产了。因为子嗣艰难,所以胭脂这一诊出有孕,马上就被捧上了天,不但立刻就得了姨娘的位份,而且一应供奉都是上好的,真是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睡到日上三竿,还有下人嘘寒问暖,从物质层面上来说,已经完全符合甚至超出了她之前的期望。然而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又说人缺少什么就最想要什么。胭脂从前最想在江悟那里做个姨娘,为他生下一子半女,安享荣华。现在这愿望实现了三分之二,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就格外的令人向往起来。是的,她思念江悟了。承恩伯爵位虽高,可惜他不是江悟。不要说年纪大了七八岁,就说他在酒色中浸泡出来的模样,也根本无法与英俊倜傥的江悟相比。胭脂不止一次在深夜中摸着肚子想:假如这个孩子是江悟的,那该多好?想得越多,她就越恨。既然她能这么快怀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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