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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啊,真好吃!六子见她这样,心里又酸又涨。宋秋雁给他送肉来,他也只是有淡淡的感激。但宋莹莹费尽心思把肉都给他吃,他却心里发烫,感动得喉咙都哽了。天底下再不会有人比宋莹莹待他更好了。时光如梭。一转眼,四年过去。宋莹莹成了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六子也十二岁了,是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少年。这四年中,六子每天都去村长家吃饭。他谨记着不吃亏的原则,每顿饭都吃很饱,不论村长媳妇做什么饭,他从来不挑,全都嚼碎了咽进肚子里。四年过去,他长高了,人也结实了,看起来再也不像是没人管的小可怜。身上穿的衣裳,都是石头娘给他改的石头穿小的旧衣服。只不过,石头是个皮孩子,被他穿小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补了不少补丁。六子不嫌弃,接过来就穿。倒是宋莹莹看不过去,拿过来给他改了改——设计好了,乞丐装都能穿出时尚感。因此,虽然六子天天穿着打着大片补丁的衣裳,倒不显得可怜。反而叫村里人都觉得,生得俊就是好啊!穿什么都好看!村长倒是想给他做件新衣裳,做多了他心疼,每年做一身还是可以的。但他媳妇不同意,又哭又闹,逞尽了威风。村长本来就心疼钱,加上六子这几年又很能吃,他自问是没亏待六子,当初宋老怀可只说了“给他一口饭吃,别饿死他就行”,对比之下,他做得很厚道了。因此,媳妇闹了几回,他就半推半就地默认了。石头娘看不过眼,三五不时跟人说,六子多可人疼,她一文钱好处没拿,都愿意把他当半个儿,但凡她家石头有的,她都给六子,暗讽村长媳妇不厚道。传到村长媳妇耳朵里,却只换来一声嗤笑,她根本不往心里去,有人帮她养六子,不用她出一针一线,她高兴着呢。这一天。宋莹莹家的院子里来了客人。“莹莹,收拾好没有呀,要出门啦!”温温柔柔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来,是宋秋雁。两人前天约好了,今天一起进城。她要买些棉线和布,给家人做鞋袜。宋莹莹家的盐快吃完了,也要去买。因此,就约好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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