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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他就作势要吃了那香喷喷的小脚丫,逗得孩子大笑,很喜欢爸爸。这件事被团子看见了,于是盛爷被团子骂说:“摸——摸摸,以后不会走路你就完蛋了!”盛赞笑,“我儿子怎么可能学不会走路?”团子拍掉他的手:“不许摸~!”盛赞转而抱起她摸她的脚,“那就摸你的。”两人嬉闹,儿子们咬着手看不懂爸爸妈妈在干什么。哥哥像模像样的拍拍弟弟的小手手,爬去厨房找大厨子了。盛爷也不顾其他,抱着团子闹,咬她的耳朵,把她身上弄得热热的,粉红粉红,闹到她娇声喊停。他看着她那娇俏模样,觉得口渴,他抱着人亲,在她唇边亲昵的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恩?”团子觉得好笑,全三千巷的街坊邻居都知道,她团子是盛老爹抱来给盛赞做童养媳的,现在还谈什么嫁不嫁?***但盛爷却不这么想,他从很久以前就在想这件事,要怎么办,办多大排场,请什么人,几桌,什么风格,喜帖印上什么花样,谁来写字,谁做证婚人,谁……总之,有好多好多事要忙。他要让大家都知道他女人有多好多优秀。所以,这一策划,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孩子们都会走路了。学会走路的小孩总是坐不住,喜欢到处逛,这时狗哥就成为了盛爷最得力的助手,每天早晨醒来,书言书俊就嗷嗷叫着要去花园,狗哥早已待命,看见小主人出来了,呜呜两声,用脑袋亲昵的顶着兄弟俩圆圆的肚皮,然后舔舔他们的小手手,慢慢跟在后面,如果其中一个摔倒了,狗哥就会上去,用嘴咬着衣领把宝贝们叼起来。孩子们不怎么爱哭,摔倒了就再站起来,花园里泥巴小草随便玩,玩脏了妈妈也不会骂,只要不弄伤自己就行。他们从小就知道这些。他们带着狗哥在院子里探险,喜欢看蓝天白云和小花花,喜欢把小花花戴在狗哥耳朵上,喜欢骑在狗哥脖子上驾驾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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