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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2/3页)
的转账,忍不住轻笑了一声。江疏雁更觉得不安稳,撩了下耳后长发,轻声问:“女朋友吗?”颜绍之收起笑容,看她一眼:“不是。”江疏雁松口气。她喜欢颜绍之。和其他设计师们对偶像那种肤浅地、开玩笑一般的喜欢不一样。早在他成名之前,她就知道颜绍之这个人。她知道他聪明过人,在设计上极有天赋,且自小师从LaurentSimons,念大学之前,就有小圈子的人找他做私人订制;也知道他阳光帅气,是许多女孩子的梦中情人,她在父亲的手机上见过他18岁时候的照片;还知道他很善良,早年就移居法国,但一直在资助一些国内学生,国内好几个略有名气的设计师都受到过他的帮助。她回国那年还见过他一次。特地把告别旅行的地点选在法国,然后让她父亲联系他母亲。那时候他大病初愈,看起来和照片里18岁的阳光少年不太一样,还戴了一副给人疏离感的眼镜,但是他温和有礼,举止得体,眉目间懒怠的漠然反而更散发出致命的吸引力。她也从父亲那里得知他和R.K之间的渊源,所以回国之后,从众多抛出橄榄枝的企业里,选择了R.K。她就知道,他一定会回来。其实她刚刚不该问那句话的,江大的讲座她有偷偷去听,她亲耳听到的,他没有女朋友。服务生收走菜单,江疏雁没有再多话。这几天的相处,她知道颜绍之是个寡言的人,大多时候都是神色淡淡,态度漠然,不太喜欢吵闹。所以今天连接见过两个客户,她就带他来到这间餐厅,气氛温馨,味道家常,不会吵闹,也不至于□□静。虽然没说话,但她时不时打量对面的男人。今天他穿的一身灰。灰色的羊绒毛衫灰色的裤子灰色的羊绒大衣,单调的配色,被他穿出了格外的高级感。暖黄的灯光下,五官依旧俊挺,面色看起来却温和许多,鼻梁上的金丝眼镜给人几分距离感,又更凸显成熟男性的魅力。江疏雁见他在翻桌上的一份食谱,微笑介绍说:“这家店的老板很有意思,直接把每道菜的做法都放桌上了,自信即便知道做法,也做不出他的味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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