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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风,“十五文钱。”蒲风啊了一声。李归尘解释:“我用我帮你卖书的钱请你吃肉。”蒲风又是一愣,不解对面之人为何如此厚颜无耻,最后还是因为怕被老板嫌弃而掏了钱袋。回家路上,花生不紧不慢跟在后面继续偷着小白菜,而李归尘全然不知,只是看着蒲风气鼓鼓的样子,不由得笑道:“不用谢我。”蒲风走在前面,觉得自己真是瞎了眼,为什么会觉得如此蠢人会深不可测,随手扯下了一根柳条。李归尘笑意更深,“肉是买给你做红烧肉的,我吃菜叶面汤就行,真的。”蒲风看着李归尘那无比诚挚的目光,忽然倒觉得是自己无理取闹了。然而这种念头只持续到了晚饭后。蒲风评价,房东大人的手艺是极好的,红烧肉也是堪称人间极品的,软红酥烂,甜咸不腻。但这样的好事她一辈子也不想再摊上一回。古人讲:“拿人手短,吃人嘴短。”这是有道理的,哪怕那肉是你自己掏钱买的。只可惜,蒲风是半夜哆哆嗦嗦站在敛尸房门口才悟出的这个道理。吃晚饭时,李归尘便嘱咐蒲风多吃些,一会儿要去帮张渊大人查案。蒲风看着天色已经要暗了下来,虽然心底有一点不祥的预感,但更多的是一种马上要夜行辑凶的新鲜神秘。她虽是个卖弄笔杆的人,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写了太多传奇的原因居然对这寻凶断案异常热衷,且她一向自认是个知恩图报还是涌泉相报的那种有品位有情操人士,自然不会吃了李归尘做的饭便抹抹嘴上的油溜了,遂想也没想满口答应。路上,因着李归尘背了一大包东西,两人又是步行是以行进极慢,蒲风叽叽喳喳,问着李归尘此行去哪,还有自己想不通的诸般疑点,李归尘只是静静听着,最多接一句等会就知道了。两人从城郊入了京城繁华之地,走着走着又愈发荒凉,月快升至正空,约莫着已到了子时。蒲风心里开始打鼓,直到看到前面一片空旷中出现了一排房子,檐下又挂了许多随风摇曳的大白纸灯笼,有一人身着一袭墨蓝长衫静候在灯下,蒲风只觉汗毛直立,登时就打算掉头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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