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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3/3页)
>俩人一起看郑圆圆,郑圆圆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说罢拎着喷壶又走了。两人面面相觑,霍卿垂下头,将两个袋子打开,忽然呦呵一声,“这早餐,挺丰盛啊,呦呵,蟹黄包,虾皇饺,皮蛋粥,还有这是什么?银耳羹,我靠,够养生。”“那袋呢,”霍卿把另一袋子也打开,“居然还有热干面,烧麦,这是什么?怎么还带奶油?花里胡哨的……”说着他抬起头,却看见朗溪愣住的脸。别人不知道,但朗溪知道,虽然看起来前不着村后不着调的,但全都是她爱吃的早点。而这些东西——就在这时,她的电话响起。朗溪接通,下一秒就听见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还含着笑,“收到了吗?”“买的匆忙,可能味道不太正宗,将就吃。”朗溪眉心一跳,“你亲自买的?不是外卖?杜骁笑:“这么多东西一个人送上去,当然不是外卖。”听到这话,朗溪彻底愣了。像是忽然想到什么,她迅速起身,走到落地窗前,果不其然,楼下正停着一辆黑色迈巴赫,一个穿着白衬衫,笔直西裤的男人正依在车身上,一手拿着电话一手抽着烟。就在这时,男人忽然抬起头,漂亮的眼眸忽然一笑,“我手头有点事儿,先去忙。”“你趁热吃。”说罢,杜骁挂断电话,冲她扬了扬下巴,转身意态潇洒地拉开车门上了车。整个过程自然又洒脱。就像一个体贴的男朋友过来给女朋友送早餐。联想到这一幕,朗溪:“……”服了。作者有话要说: 拿命写文的我又来日万了,今天也成功了qwq我稍微看了下评论,想解释一下,对于女主不是“白骨精”的问题,首先就是我在职场也是个菜鸡,不大能写出这种感觉,其次这文在三年后就是一个欢脱沙雕文儿,再然后女主的人设在我这就是这样哈,她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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