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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3/3页)
个孩子,人心难免会有所偏颇,可总要尽力把一碗水端平吧,为人父母,喜欢让自己孩子吃亏的人,还真是少见。眼下想这些还太早了,她年纪还小,虽然是嫁了人,可总有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感觉,生儿育女这些事儿还早着呢。成婚不过十日,小两口就要启程出发去府城了,是跟着县城刘家的商队一块走的,苏苑和周怀城总共也才只有一马车的行李,除了他们二人以外,走的时候,还带了周怀城的书童——周金宝。光听名字,就能听得出来父母的期许,周金宝是在周怀城县试考取案手之后,才被送过来做书童的,是他爹主动求上门的,还托了族中的长辈说事儿,就是想为儿子博一份前程。周金宝原来也跟着周先生读了几年书,只是不开窍,家里头有没有旁的门路,就算是想像周家老二那样在县城盘间铺子,也没这份银子。与其去铺子里给人算账,倒还不如给周怀城做个书童。事实也证明周金宝的父母没压错宝,儿子刚开始做童生的时候,人家还是童生呢,还没过上一年呢就成秀才了,要是将来周怀城做了官,周金宝也能跟着水涨船高。周怀城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收拾书本、整理画册、研磨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他自己做,金宝作为书童,任务就是帮着他跑腿,送个书信、买个东西,旁的也用不上了。要是搁别人,这么清闲可能还会觉得惶恐,但周金宝不会,心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既是周怀城的同族,也是周怀城他爹的学生。这样的关系,放在身边再合适不过了,少爷之所以不使唤他,还是因为不习惯,毕竟他不是打小就跟在身边的书童,周家也没有下人,少爷不习惯使唤人。不习惯使唤人的周怀城,在府城安置好行李后,头一件事情就是买人。“要个做饭手艺好的,再要一个针线活好的,模样周正、品性不错的丫鬟也得挑两个,丫鬟的年纪在十岁左右,仆妇只要年纪不是特别大就行。”周怀城道。管家就不用了,他和夫人都商议好了,这个位置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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