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不干了(快穿)_分卷阅读5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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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6 (第2/3页)

坏,子孙不孝也好,丈夫纳妾生子也好,都是他们自己的事儿。

在原主悲惨的一生里,这些人都不无辜。

第33章知青文里的女主(1)

一九六九年,七月。

苏苑没有想着先去找周怀城,放在她面前的棘手问题是——下乡。

等到下个月初八,她才刚满十五周岁,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十四岁。

上边有比她年岁更大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大哥已经在罐头厂上班了,可二哥和三姐这一对龙凤胎可还没有工作呢,又都是刚刚高中毕业。

怎么看下乡的人,都应该在这两个人当中二选一,而不是让还没有满十五周岁的原主去。

但在这一篇知青下乡文当中,原主确实是家里第一个下乡的知青,十五岁下乡,等到回城的时候,已经二十五岁了。

跟同样是知青的丈夫在乡下结了婚,回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一子,两个人都是年纪不大就下了乡,没上过高中,在乡下做知青的日子里,也没有读书的条件,恢复高考跟她们没什么关系。

两个人带着儿子回了城,没有工作,也没有学业,只能住在婆家的客厅里,每天出去抢零活干。

下乡的日子苦,刚回城的那几年也不好过,一直到两个人开始做小生意,日子这才慢慢好起来。

可日子好过了没几年,男主又跟身边年轻的女大学生搞起了暧昧,甚至差点弄出来个私生子,原主不是没想过离婚,可是她跟男主的事业是在一块儿的,不好分出去,更何况她们之间还有个儿子。

原主舍不得让儿子没有完整的家庭,所以就只能斗小三,挽回出轨丈夫的心。

小三远走他乡,渣男回心转意,两口子事业蒸蒸日上,儿子懂事听话。

这就是原主在书里的结局了。

不管是从上辈子的记忆里,但是从原剧情当中,苏苑都知道下乡的日子不好过,别看她有一身的大力气,可这时候查得多紧,山上的、水里的东西都是公共财产,不是逮着了就算自己的。

一个人顶天了就十个公分,就算干十个人的活,那也是十个工分,拿十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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