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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感觉一咬就会流心呢。 他什么也没说。 似乎觉得不会是你,普罗修特再一次抓起头发,正打算走,却又转回来,盯起你。 “……” 普罗修特探究地打量起你。 你和他大眼瞪小眼。 金毛大帅哥开口说了几句,然意大利语在你听觉里就形同一堆乱码,他当然得不到任何回应。 早就苏醒、刚洗完澡的里苏特从楼上下来,到普罗修特旁边,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你几眼,对他讲话。 普罗修特终于不再盯你。 之后的日子,就是你丢烟盒他找烟盒,他发现烟盒被丢去了窗外,你就换个地方丢,又被他找到,你就又换。 每当他烟盒失踪,普罗修特就站到你的壳子前,沉默地盯你。 就算他怀疑你又怎样,他又碰不到你。 有时,会是在杀人之后。 普罗修特满身是血地站在你面前。 他腰间的枪支滴着血。 每次用枪,他都会买回来新的烟,因为他来不及找被你丢掉的烟。他就叼着那支小小的纸卷,像是在感慨生命消失得轻易,吐出飘渺迷蒙的烟雾,沉默地看你。 就像是在做梦。 很多时候,你的梦也弥漫着一层薄而厚的雾,以至于,梦里的你想不清,醒来,你记不清。 人与人之间就隔了一层层烟,知道对方在眼前,却看不清。过去的面容是那样模糊,如今的心灵同样模糊。他在想什么呢?你的意识能在他心脏里的血液循环中遨游,却勘不透他的心。 你勘不透任何人的心。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鱼与外星人之间那么大。 你与普罗修特的“躲猫猫”游戏还在继续。 时针一轮一轮地转,这栋房子发生很多变化。 里苏特添置了一些新衣,买了在你看来极为老式的复古留声机,他听古典乐,也听摇滚。都说听摇滚的人心里叛逆,他是不是也很叛逆。 哦,《黄金之风》就是一篇反叛的故事。 你趴在他头顶,跟他一起听你听不懂的嘈杂摇滚乐。 普罗修特终于买了原作中他穿着的蛛网西服,梳起贴紧头皮的一纵小揪揪。你有点心塞,他这一打扮,样貌成熟了不少,俨然一副工作十年的样。 索尔贝与杰拉德关系日渐好转,从勾肩搭背到互相给对方涂指甲,他们晚上还串门睡一个被窝,你亲眼观摩他们晚上都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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