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肉之花[gb/人外]_第11章 球球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11章 球球 (第2/2页)

……

    不行,根本教不好。

    他有些挫败,打算先从简单点儿的指令入手,首先就是这个怪物取个容易听懂的名字。

    林玉想起了外婆家的小狗,那是一只土黄色白爪爪的小狗,因为小时候圆圆胖胖,所以叫做球球。

    球球林玉的第一只宠物。在被爸妈接走后,因为他们的强烈反对,所以球球不能跟着林玉一起走。

    在林玉过的最糟糕的那几年,外婆去世了,他也无暇顾及那只叫做球球的小狗后来怎么样了。

    林玉没什么创意,很快就决定眼前的怪物从今往后就叫做球球了。

    他翻箱倒柜,终于在柜子里找到了一包薯片。

    “球球,过来。”他说。

    于是歇莉丝挪过去,林玉给了她一片薯片。

    林玉站起来走了几步,在歇莉丝刚过来之前又重复了说了一遍这句话。

    反复几次后,歇莉丝也明白了林玉口中的“球球”指的是她自己。

    而她也不知道“球球”是狗的名字,欣然接受了。

    每当林玉呼唤“球球”二字时,她就会晃动触手给予回应。

    ……

    林玉觉得球球还是很聪明的,具体表现在:她以极短的时间学会了使用电子产品。

    一开始他只是打开了平板,给她放《小猪佩奇。然后只是林玉去煮了个泡面的功夫,回来时,球球就在看某个早教频道了。

    他开始反思自己叫她球球,是不是有点不礼貌了。

    当然也有可能这只是个巧合。

    ……

    深夜,林玉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看到客厅的塑料凳,想着等明天白天再去还给隔壁的女人。

    而他刚这么想时,听到隔壁传来巨大一声“砰”,随即是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嗒嗒声。

    那个女人似乎经常出门,回家的时间也不固定。

    过了五分钟后。林玉拿着凳子出门,假装是还东西的。想要单独见隔壁家的小女孩,拍下警察要的证据。

    夜晚的风凉飕飕的,吹在人身上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林玉在门外等了许久也没等到小女孩开门,只好又带着凳子回去。

    ps:

    果咩今天晚了!下章可能球球吃大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